洪荣涛, 潘宝骏, 江爱民, 周勇, 黄鸣崧. 福建省1992年法定传染病疫情分析[J]. 疾病监测, 1994, 9(3): 69-71. DOI: 10.3784/j.issn.1003-9961.1994.3.69
引用本文: 洪荣涛, 潘宝骏, 江爱民, 周勇, 黄鸣崧. 福建省1992年法定传染病疫情分析[J]. 疾病监测, 1994, 9(3): 69-71. DOI: 10.3784/j.issn.1003-9961.1994.3.69

福建省1992年法定传染病疫情分析

  • 摘要: 随着《传染病防治法》的贯彻实施,疫情信息在防治决策、健康教育方面的应用受到各级政府和人们的重视。本文根据福建省1992年疫情报告及其统计数据。结合疫情漏报调查等主动监测资料进行整理、综合和分析,指出八十年代以来,全省甲、乙类传染病报告总发病率年平均递减12.8%,其指数曲线方程为:Y1=1031.95246e-0.182214t,R12=0.951;1992年度总发病率为210.7/10万,已降至历史的最低水平。但是根据回顾性调查的居民就诊传染病和疑似传染病发病率等指标。估计(实际)总发病中将是报告发病率的3.2倍,而且一些山区县报告总发病率比经济较发达的厦门等一些市区降低了5、6倍,全省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水平居前9位的城市与其传染病发病率水平呈密切的正相关(r,=0.833,r:0.01=0.833p=0.01),这种不正常的现象,与全国分析的趋势一致,甲型肝炎、乙型肝炎、麻疹、性病等不同传播途径的传染病,其地域分布却较一致,显见疫情漏报亦有人为因素的作用。总之。全省疫情态势和疫情报告的问题仍很严峻。应值得我们高度重视。今后特别要加强霍乱、肝炎,痢疾、脊灰、麻疹、流脑和性病等传染病的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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